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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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宣传年·典型案例】——“感谢纪委为我澄清”

我是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和路街道贾砦社区党总支书记贾召松。去年10月的一天,我正奔波在大气污染防控工作一线,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打来电话的是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的同志,说他们接到了关于我的举报,让我第二天去区纪委监委核实有关问题。

挂了电话后,我很纳闷,自己素来做人坦坦荡荡,行得正、走得直,在拆迁补偿等一些大事上坚持一碗水端平,又没犯啥错误,咋就被人举报了?况且此时拆迁后项目建设亟待推进,各项任务都很重,自己忙得连轴转,竟还有人举报我。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感觉得不到理解,有委屈。但转念一想,我又没做啥亏心事,身正不怕影子斜,相信组织会实事求是地查清楚,还我一个清白。

第二天上午,我按时到了区纪委监委。一位同志很热情地接待了我,把我领到一个谈话间。

你好,贾召松同志。我们接到举报,反映你借2018年春节购买腐竹等物品为村民发福利之机套取公款,经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今天就反映你的有关问题与你进行谈话。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希望你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核查组的同志开门见山地说。同时,也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请相信组织,我们会实事求是,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核查,对有问题的依纪依法处理;对受到错告或诬告的同志,也会澄清正名,还他清白,决不让真干事、干实事的人受委屈。

接着,核查组的同志先从我的工作经历聊起,舒缓了我不少压力。他们还和我一起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始终以平等的地位、真诚的态度,向我讲清形势、讲清政策,既严肃,又有关怀。直觉告诉我,他们是认真负责的人,值得信任。

“2018年春节为村民发福利,购买腐竹等物品都经过了村三委班子集体研究,每件都有据可查,请你们核实。我干工作向来雷厉风行,不怕得罪人,可能这次是得罪了人……”没让核查组的同志久等,我便干脆利索地回答。

你是从哪里购买的腐竹等物品?价格是多少?买了多少?经办人是谁?核查组的同志又问了几个问题,我都如实作了回答。

临走时,我诚恳地表明了态度:感谢组织的提醒和监督,今天的谈话对我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教育,不管核查结果如何,我都会正确对待,并在今后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说完,我在谈话记录上签字确认。

经核查,反映贾召松同志借2018年春节购买腐竹等物品为村民发福利之机套取公款的问题不属实,属不实举报。之后在澄清会上,核查组同志召集街道办事处部分班子成员及村三委党员代表,向与会的同志宣读了核查结果,为我澄清正名。这一刻,足以让我记一辈子。

后来,我才知道,为查清购买腐竹等物品的价款是否合理,渠道是否正规,区纪委监委的同志先后找到经销商和许昌的生产商,从源头调查不同品质腐竹的价格,甚至对三年来的销售价格做了对比分析。出货单、收款方银行流水等收集得非常详细,付款方与收款方材料相互印证,连同证人证言,竟有厚厚的一本,再加上我的谈话材料,组成一个完整证据链。

事情查清了,堵在我心里的巨石被搬开,也让我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纪检监察机关不仅保障举报人的监督权利,也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对失实检举控告及时澄清,为受到错告的同志卸下包袱,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积极性。

树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理念,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工作,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审查调查全过程……”谈话中,为打消我的疑虑,核查组的同志介绍了他们的工作要求。现在想来,他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本文由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纪委监委干部易先红根据当事人口述整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