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清廉、公而忘私的方志敏,为了革命,他能够坚持在清贫的生活里追求理想,不贪图高官厚禄。1935年,在北上抗日过程中,他率队被国民党反动派围堵,而他又被叛徒出卖,惨遭敌人逮捕时,敌人竟然在他身上只搜到一支钢笔和一块手表。大失所望的国民党兵怎么也不能相信,领导赣东北8个县根据地的苏维埃主席,被国民党悬赏费就要8万元的人,身上没有一文钱。然而,事实真的就是这样。手上握有巨款的方志敏始终把自己看成穷人的主席,他身上穿的是打着补丁的衣服,每日的伙食费,也仅仅只有7个铜板。他认为:革命的钱就要尽量节省,该花就花,不能花的坚决不能花。
1928年1月,当赣东北8县根据地成立后,穷人分到了土地,家家都开始过起好日子,而方志敏家父母由于儿子参加革命家里缺少劳力,家境却始终没啥改变。当地的干部想帮助一下他的父母,但两位老人却一再婉拒。有一天,方志敏回到家里,看到父母住的屋子破旧不堪,满怀愧疚地对他们讲:“父母亲,你们辛辛苦苦养我长大,还借钱供我读书。到现在我也不能帮助你们,还得拖累你们,儿子很是有愧。现在儿子参加革命,要让许许多多穷人都过上好日子,我不得已只能舍弃小家了,请父母原谅……” 那天,将要离家的方志敏想给老人们留下一点钱,可他这个“穷人的主席”两袖清风,实在拿不出钱来。当时,他的父母看着儿子拮据的样子,便很是理解地对他讲,让他放宽心去为穷乡亲们、为革命努力。当然,对方志敏这样革命的举动并不是人人都能理解的。他的叔伯嫂子们很想从他那里拿点现大洋,解解家庭的燃眉之急。看到方志敏一脸的为难,便责怪他讲:“人家一人当官,九族沾光。可你当官,家里亲戚却一点好处都捞不到。” 在方志敏眼里,只要是党的经费,哪怕一分一厘,他都要锱铢必较,但当革命同志为了革命事业碰到难处,哪怕花再多的钱,他都要不惜一切代价努力为他们解忧。曾经担任北上抗日先遣队红十军参谋长的乔信明,一次在江西贵溪与敌人作战时腿部负伤,伤情危及生命。医生来了,看到乔信明的生命危在旦夕,决定将他的伤腿锯掉。醒过来的乔信明得知医生们的决定,一再恳求不要锯掉他的腿。他说:“失去一条腿,我还怎能行军!怎能打敌人!”万般无奈之下,医生把乔信明的情况告知了省委,他们希望省委能够拿出意见。 信转到方志敏的手上,他立即批示:“不管花多少钱,一定要保住这条腿。”他还对具体负责的同志讲:“如果药在苏区买不到,可以到白区去买,钱由省委报销。” 乔信明的腿保住了。他做完手术后,深深地感激党,感激组织,并在以后的对敌斗争中舍生忘死大义凛然。 方志敏不仅认真对待党的事业,而且严于律己,从不搞特殊。那时,根据地生活异常艰苦,为了节省每一分钱,他在冰天雪地里穿着薄薄的棉袄,脚上长年穿着一双草鞋。为抵御寒冷的天气,他在脚脖子上裹上许多棕毛和棉花。他的薄棉袄,由于长年跟随他行军打仗,许多地方都露出了棉花,有的地方甚至已经没了棉花,寒冷的北风呼啸着钻进他的身体,他眼睛都不眨一下。有些同志想给他换换那身破棉袄,他总是讲:“队伍上还不宽余,能节省就要尽量节省。节省一点,乡亲们就会少一点负担。”方志敏的身体以前就不好,那年月,肺结核可是个难以治疗的疑难病症,没有特效药。但如果经常吃补药,静心休养的话,那病一定不会让他经常咯血的。只是手中握有金钱的他,清正廉洁,公而忘私,从没有顾及自己的身体,表现出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
来源: 《党性作风100典》(中国方正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