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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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营改增”

 (通讯员 夏竹青)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为“营改增”),至此全行业营改增试点完成。西安沣东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城市基础建设与运营、园区配套开发建设与运营、物业管理、餐饮管理等多种经营模式为一体的公司,营改增对公司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李克强总理说营改增可以整体减税5000亿,但是在增值税率普遍高于营业税率的税收制度下,如何才能真正实现减税将是一项涉及公司各方面的大工程。

 一、什么是营改增

 营改增简而言之就是对之前征收营业税的九个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其中包括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建筑安装业、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以及转让无形资产。

 营业税征收方式较为简单粗犷,以销售额乘以相应的税率计算纳税,无法扣减成本,存在重复纳税,所以在国家设置营业税税率的时候使用以3%和5%的较低税率。增值税征收较为复杂细致,允许将原材料的购置成本等进行扣除,仅就纳税人取得增值的收入部分予以征税,所以在营改增之前增值税税率是以13%和17%为主的较高税率。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行,公司在各行业中发生的成本费用均可纳入抵扣范围,从税制原理上可以减少重复征税,对公司后续的发展是一件好事。

 二、营改增的几个误区

 对于营改增我们直观面临的问题就是税率的大幅上升,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说过整体税负下降并不等于每个企业的税负下降。对于营改增对企业的实际影响说法不一,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们不能走出以下几个误区,那么营改增就会让竞争力必然会受到影响;但是如果我们重视营改增并积极筹划,那么营改增就会给公司的发展带来新的动力。

  误区一:“营改增”只涉及财务部。

 有人片面认为“营改增”只涉及企业的财务部,这其实会使企业进入一种误区。许多企业在“营改增”时,只是财务部在调整核算,而企业的管理层却对此没有达到重视的高度,认为“营改增”只是税收的变化。不可否认,企业“营改增”后,直接反应到税负的变化,但是税负的变化仅仅是结果,企业应该从源头加以管控。“营改增”政策是涉及企业上下的一项重大政策改革。片面的认为“营改增”只涉及财务部会造成企业的相关决策不合理,因此必须走出“营改增”只涉及财务部的误区,全员行动,积极配合此次政策改革。

  误区二:税负不减反增。

 营业税是按企业的营业额征收,增值税按货物和服务的增值额征收,两者的税基有很大不同。虽然增值税税率提高了,但由于可以实行进项税抵扣,这两个行业的税负不仅不会增加甚至还会减轻。

 建筑业的主要进项是钢材、砖瓦、水泥等建筑材料,这些都是可以按17%的增值税税率进行抵扣的,抵扣力度是相当大的。特别是方案还针对企业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的经营方式,作出了过渡期政策安排。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与原来按营业税税率3%征收相比,企业税负大体不变。

 同样,房地产业现行营业税率为5%,营改增后适用11%的税率,但由于进项抵扣增多,税负不会上升。根据改革方案,城建公司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按11%增值税率缴税,可以将土地出让金成本从销售额中扣除。在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土地出让金是最大的一块,占到整个成本的30%到40%。土地出让金可以在销售额中扣除,对于减轻房地产企业税负至关重要。

 “营改增”政策原本的目的是抵消税收重复征收的问题,但现实情况是公司一些正在进行的新项目对应的税负不减反增。究其原因,是因为业务管理没有跟上步伐。例如,已经开工的项目,本来可以算是老项目采用简易征收办法,不存在进项抵扣的问题,税负前后基本持平,但是因为迟迟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这就导致老项目不得不视同为新项目,但是之前签订的合同并没有要求对方提供专用发票,即使后续再签订补充协议,可能也会导致有一部分价款不能抵扣,白白造成了浪费。

  三、走出“误区”的建议

  建议一:深入认识“营改增”政策。

 企业可以从以下措施深入认识“营改增”政策:(1)从企业管理层开始自上而下地高度重视“营改增”政策。(2)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员工学习“营改增”政策。(3)与客户及供应商等进行积极沟通,使其充分认识“营改增”政策,避免产生不良矛盾。

 建议二:高层领导统筹考虑,高度重视。

 “营改增”政策是涉及企业整体的税收改革,不是仅仅关系到财务部门,应该涉及到公司的决策、组织、领导和控制等基本环节。从这个角度来看,“营改增”政策就要从领导层开始高度重视,上下协调,从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等环节全方位做好应对措施,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统筹考虑,优化企业成本构成,降低企业税负。

  建议三:多重方式促进进项税抵扣。

 (1)公司在“营改增”后,既要少开专票,还要尽量多收专票,在确保总价不变的情况下,要求对方开立专票,不能开专票的对方单位必须去国税局代开专票,否则应找同等资质的其他合作方,这样才能使企业利润最大化。

 (2)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部分企业陷入没有进项抵扣导致了税负不能得到有效消除的误区。如果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加,那么公司可以大大减轻税负。鉴于此种情况,公司可采取多重方式促进进项税抵扣,例如调整定价,转移税负。

 公司财务部于4月在沣河组织召开了《房地产行业“营改增”全面解读及应对》的线上培训,此次培训得到了公司上下的高度重视和响应,全体中层及以上人员、财务部、技合部和材料设备部共计50人参与其中;财务部内部组织了多次“营改增”具体实施办法培训;财务人员还积极参加了管委会、税务局、中税网等组织的“营改增”细则解读和实务操作外部培训。

 “营改增”既是严峻的挑战,也是全新的机遇,为保证营改增的顺利过渡、实施,作好公司的全面税务筹划,公司下一步将通过配套制度的修订完善,与上下游的沟通协调等一系列工作,来应对这次重大税制改革。